多部门发文:鼓励处方外流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的通知》。
《通知》强调:参保人在本统筹地区“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复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诊察费和药品费,可以按照统筹地区医保规定支付。
各地可从门诊慢特病开始,逐步扩大医保对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医疗服务支付的范围。
支持“互联网+”医疗复诊处方流转,探索定点医疗机构外购处方信息与定点零售药店互联互通。
结合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探索“互联网+”医疗服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落实“长期处方”的医保报销政策,对符合规定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在线处方药费等实现在线医保结算。
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咨询平台,围绕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就诊指导、心理疏导以及中医药防治等内容,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健康咨询服务,减少线下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集采品种能“外流”吗?连锁受益
对于处方外流,业内已经期盼多时,但在多次全国集采,并鼓励零售药店参与的情况下,医院的集采品种能“外流”出来吗?
对此,很多业内人士不免觉得尴尬。
一方面,医院的集采品种,药店不一定能拿到货。
另一方面,即便拿到了同价位的集采品种,相比较医院来说,目前集采品种在药店销售加价多限定在15%,对于还要自付房租、人工等成本明显压力倍增。
除此外,对于患者及家属来说,面对明显低于院外药店的集采品种价格,很多人肯定选择在医院购买。
也就是说,处方不断外流背景下,药店除了具备医保资质还不足以能承接处方外流品种,更重要的是,具备多元化销售的专业能力,具备抵抗处方品种利润下滑的资金实力。
综合来看,处方外流,利好的是一批连锁药店,尤其是院边店,同时,它也更是倒逼药店转型的一剂“猛”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