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上海地区中选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要求,现开通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上海地区中选药品挂网通道。
自9月10日,也就是明日起,上海地区第三批国采中选药企可以登录“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网址:http://biz.smpaa.cn/ysxt/login.jsp)进入“药品申报”子栏目,在“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模块上报上海地区中选药品相关信息,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0日。
也就是说,第三批国采上海地区中选企业有10天时间上报中选药品的相关信息,待所有中选药企申报挂网工作完成后,不日第三批国采的中选结果就将在上海落地。根据此前获得的信息,第三批国采的落地时间预计在10月左右。
截至目前,上海是第二个宣布第三批国采中选药品开始挂网的城市。5天前的9月4日,北京已经就第三批国采北京地区中选药品的申报挂网工作发布通知,北京给出的集中申报时间为9月4日-9月11日。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在通知中提出,除了第三批国家集采北京地区中选品种及中选企业拟在北京销售的同药品通用名其他规格包装的产品可以挂网,第三批国家集采其他地区中选品种也可以在北京挂网,供医疗机构自行选购。
上述信息似乎透露出,在第三批国采原先给各中选药企划定的省级市场之外,第三批国采的中选企业也可能有望在自身中选省份之外的公立医院报量市场再次进行一轮竞争。
第三批国采结果落地后,市场分化开始
根据此前几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经验,国采中选药企基本都实现了相关品种的以价换量,销售额大幅上升,部分国采品种的采购量甚至达到了原定采购量的数倍。
随着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进入落地阶段,在公立医院药品市场,第三批国采品种的市场份额情况也将正式开始洗牌。
7月31日,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上海地区补充文件》,就货款支付、中选药品使用等问题做出了规定。
根据补充文件的要求,上海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使用量原则上与上一年度水平相当。同时,医疗机构使用中选药品,按上海市有关部门规定均视作符合“一品两规”要求。
至于非中选药品,医疗机构可以在保证中选药品用量的前提下继续采购并使用未中选药品,但数量按比例关系折算后不得超过中选药品。
此外,未中选药品想要保留挂网资格还必须进一步降价——“符合本次集中采购申报要求的同品种未中选的最高价药品,根据价差实现梯度降价后(以中选价托底)方可继续采购使用,价差较大的须进一步加大降价幅度。”
另外,当符合第三批集中采购申报要求的同品种仿制药品生产企业超过(含)3家的,不再采购其它不符合本次集中采购申报要求的同品种其他生产企业的药品。
除上述规定外,就中选药品的使用,6月下旬,相关部门一份涉及国家集采中选品种使用的指导意见流出,要求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中选品种的考核,全面加强中选产品的使用。
总的来看,围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与非中选企业,过一致性评价企业与未过一致性评价企业,原研药企与过一致性评价企业,在政策待遇、产品价格、市场份额、后续战略与发展等方面都将出现明显的分化。
比如,在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原研药企已经开始表现出一定的退场倾向,仿制药在降价的同时,替代原研的效应明显。由于难敌国产仿制药较强的降价压力,不少原研药企考虑到其全球药品价格维护、患者品牌忠诚度等因素,开始选择转向院外销售。敌国产仿制药较强的降价压力,不少原研药企考虑到其全球药品价格维护、患者品牌忠诚度等因素,开始选择转向院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