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港东平港区银山作业区#1~#4通用泊位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港东平港区银山作业区#1~#4通用泊位工程己由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发改审批[2017]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平湖海通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湖海通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泰安市东平县银山镇昆山村以南,东平湖西岸;
2.2工程概况:本工程共建设4个通用泊位和2个锚地泊位,通用泊位沿规划岸线顺岸布置,方位角21.90°~201.90°,工程总占地面积19.7904 公顷,装卸泊位总长322m,锚地位于码头对面,锚地泊位总长218米,码头前方作业区宽30m,码头前沿高程为45.5m。2.3计划施工工期:18个月;
2.4招标范围:对泰安港东平港区银山作业区#1~#4通用泊位工程施工图范围全部内容(包含港池及航道的土方开挖工程,码头工程,港池及航道的护岸工程,地下廊道工程,陆域形成工程,堆场道路工程,供电、通信、给排水、消防、安全、环保、水保等配套设施工程,装卸设备的采购制作、安装 ,堆场周围的绿化,旧构筑物旧路面拆除工程等)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阶段实施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监理服务期30个月(其中施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至少1项沿海1万吨级或内河1000 吨级以上码头工程监理业绩;
3.3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国家注册的“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行业监理工程师”;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至少一个沿海1万吨级或内河1000 吨级以上码头工程任职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3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济南市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6号楼2404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1日9时00分,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平湖海通港务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稻香街财政局西500米路北农村管理 办公室院内
联 系 人:岳工
电 话:1569812605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6号楼1206室
联 系 人:刘华星
电 话:0531-67807499